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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学考温馨提示
发文:教务处   发布时间:2020-07-17   访问量:11213

1.凭准考证、身份证进入考场。非大陆户籍的考生可携带护照参加考试。

2.上机考试不带任何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。

3.身份证丢失,临时身份证,户籍证明均有效。

4.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到考试院高考科补办,考前集中补办时间为7月21日(周二)下午2:30-5:00,考试期间随时可补办。

5.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《考生健康承诺书》进入考点,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。

6.英语科目的考试,考生上午7:45之后禁止入场。

7.小语种考生不参加英语科目的考试,7月23日上午9:30以后可进入考点。

8.申请听力免试的考生英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,不答题。申请佩戴助听器的考生,经监考员检查没有问题后,可佩戴助听器考试。

9.上机考试的具体时间、场次、考试地点以《考生通知单》为准。

10.上机考试,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。不得携带任何纸质资料、文具、U盘及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。

11.上机考试,开考20分钟后,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考生迟到20分钟后不得入场。

12.7月21日下午5点后考点开放。

13.遵守考场纪律,如有违纪行为,考试成绩作废。

14.送考教师凭学校开具的介绍信进入考点。

15.请佩戴口罩进入考点,接受体温检测。



教务处转自合肥市考试院

2020.7.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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